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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是无晴③
文/李亮 图/李云飞
前情提要
时间:九月初二
西王村懒猴门:史天一击杀十二人。
怀仁村:村人全死,匈奴人赤末花被头陀击倒。
洛阳白马寺:沈纱约见洛阳三大杀人,寻找第一高手。
济源尤牙村:薛傲找到摆渡人,准备上鬼王岛。
运城大通车马店:私奔男女中一人病倒,虎平镖局包下后院。
第三天杀意·蛊
艮上巽下,其德败坏
毒
九月初三,洛阳长乐赌坊。
丑时,有雨。
灯笼照亮的根根雨丝,银线一般,斜织密缝。
到了后半夜,即使是赌徒也开始感到疲惫了。人们陆续散去,原本嘈杂喧闹、乌烟瘴气的赌坊也渐渐空旷起来。
神龛里的财神爷以及“青蚨飞入,白璧进来”的对联在亮得刺眼的烛光照耀下,模模糊糊的一片惨白。
“吃人不吐骨头”的刁毒正和一个一只手上只有三根手指的汉子赌点子。
三粒骰子,十八个点,一掀盅,两瞪眼。
两人已经斗了一整夜,却没有分出胜负,玩到这会儿,又累又困,都急眼了。
残指的汉子站在桌旁,忽然把手里的两锭银子、几十张大钱全拍上桌子,叫道:“一把光!他妈的最后一把,比点数,老子全押!”
刁毒躺在他对面的一张藤椅里,抬眼看看他,然后默不作声地抓起手边的“食人剑”,把自己面前的几锭散碎银子慢慢推了过去。
残指汉子一把抓过骰盅,“哗哗”摇了几下,猛地往桌上一墩,一把掀开,里边是四、五、五,十四点——不大不小。
刁毒面无表情,欠身把骰盅接过来随便晃了两下。然后放下,掀开,里边刚好是四、五、六,十五点。
刁毒笑了一下,说道:“我赢了。”
说罢,他又歪倒在那张把手被人摩挲得乌黑油亮的藤椅里,只伸过那带鞘的长剑,从残指汉子的面前把银钱一锭一锭地勾过去。
残指汉子定定地看着自己眼前的银钱减少,吞了一口口水,喘气越来越粗,不知不觉一只右手已经往腰后摸去。
——那把刀杀过猪、杀过鸡,剁过他自己的两根手指,现在用来对付这个要死不活的外乡人,也不是不可以。
可是忽然间,刁毒的剑已经指到了他的心口上。
“别动。”刁毒叹了一口气,“别动,就当帮我一个忙,也帮你一个忙。”
那磨得露出白茬儿的黑皮剑鞘稳稳地停在残指汉子的胸前,一片冷森森的杀气直激得那已经输红了眼的赌徒立时打了个冷战,慢慢放下了右手。
“食人剑”于是也缩回去了,将桌子上的银钱分了分,拨出三成给了赌坊旁边伺候、抽成的小厮。
残指汉子狠狠跺了跺脚,怒气冲冲地走了。
刁毒单手提着剑,没精打采地走出赌坊。
劈面而来的雨点落在他脸上,凉得竟似令他的皮肤感觉到了刺痛。冷飕飕、湿漉漉的空气被他吸入,在肺腑间打了个转,清新得让他一阵恶心,几乎当场就吐了出来。
他实在是一个并不年轻的人了,灰黑的脸色,浑浊的眸子,乌青的嘴唇,那包裹他全身的、愈来愈浓的疲惫似乎随时都会把他压垮。
他抬起眼来,在街对面有一个人慢慢从黑暗中走出,走进了赌坊门口的灯影里。
那是一个女子,撑着纸伞,一身桃色红衣。
——自然就是按图索骥而来的沈纱。
刁毒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她,伸出空着的右手,对空接了一捧雨水,慢慢地洗了一把脸。
沈纱道:“你就是刁毒?”
刁毒慢慢地点了点头:“是。”
“让我看看你的食人剑。”
刁毒把剑一抛,左手握柄,凭空擎剑,“啪嗒”一声,剑鞘落地,而颤抖如同蜥蜴的食人剑便暴露在风雨中。
那是一把艳丽得几近狰狞的剑。细长的剑身上,桃红、靛蓝、明黄,三色交杂,斑驳混乱。
沈纱叹了一声,道:“果然是三生三世,食人‘毒’剑。”
江湖传言,当今天下有三大名剑,分别是贵、正、毒。
“贵”,指的自然是身家显赫的重华公子的“长生剑”;“正”,指的却是那欺世盗名的左长苗的“挺天剑”。
而足堪与他们一战的,便是一把以“噬主”而闻名的不祥“毒”剑。
——这剑问世百年以来,已经三易其主。每一次的主人都是葬身火海、尸骨无存,只剩下这把剑在灰烬之中慢慢冷却,被人越传越邪。
——它屡遭烈火焚烧,虽经不断修复,但剑身上次次叠加的烤蓝,却再也磨洗不去。那斑斓狰狞的外形,渐渐地更为它增添几分神秘,终就得了那“食人”的称号。
刁毒给沈纱看了半晌,才脚尖一勾,把带着泥水的剑鞘挑起来,横空插剑,顺手又夹到了腋下。
他这样懒散随便,既不尊重自己的剑,更任人指使,毫无脾气,实在不像一位剑客。
尤其不像传说中,那残忍疯狂的“食人剑”刁毒。
沈纱皱了皱眉,“锵”的一声,已拔出了一口漂亮得让人赞叹的短短弯刀,喝道:“再拔你的剑!”
刁毒无所谓地笑了笑,这回又用左手握鞘,右手拔出了食人剑。
毒剑,冷雨。
“让我见识一下,你的剑法!”沈纱娇叱一声,已挥刀抢来。她一手撑伞,一手持刀,伞如青莲,剑如白鲤,垫步向前一纵,美得直如水中仙子。
刁毒麻木地看着这个人、这柄刀,嘴角轻提,露出一个厌倦的笑容。
——然后他出剑!
雨水中,那一直静静不动的食人剑,忽然活了过来!宛如蜥蜴扑向猎物,那五色斑斓的长剑忽而在雨中微微一滑,抖落了一身冷雨的同时,已笔直地向前扑出。
剑势古怪,沈纱稍稍错愕,也挥刀向食人剑的剑尖斩来。
可是食人剑却只稍稍一颤,便避开了弯刀的剑锋,曲起的剑身在弯刀上滑过,一碰一弹,便将弯刀撞开了三分。
食人剑的厉害,并不仅仅是速度,更在于其张弛诡谲的劲力。
剑在弯刀上借力后,速度更快,“当”的一声,已到沈纱的颈间。
沈纱手上的纸伞猛地一震,借着风力轻轻避开了这一剑,同时弯刀一转,已如流星坠地一般倒切刁毒的手肘。
刁毒短促地笑了一声,遽然向前进步,左脚落地之际,以脚尖为轴,蓦然如一个隆蜥翻身。食人剑去势不歇,沈纱的弯刀也只在他的肩侧掠过。
“哧啦”一声,沈纱的头上那把上好的苏州纸伞已给食人剑一剑搅碎。伞面、伞骨和着淋漓落下的雨水刹那间四下飞溅开来。
沈纱的视线被杂物阻挡,才挥刀一扫,便已觉颈侧一片森寒。
低头看时,那斑斓的长剑正已贴在她的颈侧,剑身兀自微微抖动,宛如嬉笑。
她抬头再看刁毒,刁毒向着她微微一笑,向后一退,又将长剑收回鞘中。
“好剑法!”沈纱因为刚从鬼门关里过了一遭,声音还有些颤抖。
“自然是好剑法。”刁毒点了点头,仍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。
沈纱的眼睛越发亮了起来:“那么,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……”
“我怕你出不起价。”
沈纱一愣,哑然失笑。她将弯刀还鞘,傲然道:“别人说你吃人不吐骨头,那是他们总共就没有几两肉。我可不一样,锦绣山庄富甲天下,我就是锦绣山庄的三小姐!你要多少钱,我一定给得起!”
刁毒果然被“锦绣山庄”那四个字吸引了,侧过脸来,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她。
赌坊里,最后一拨客人终于散了。能玩到这个时辰的,是赌鬼,也是酒鬼,给赌坊的伙计半送半赶地架出门来,高声骂了两句,才东一个西一个地散去了。
赌坊吹了灯笼,上了门板,整条街顿时彻底黑了下来。
黑暗中,刁毒第一次收敛了笑容。他拍着食人剑,发出“嗒嗒”的声响,宛如巨兽空咬,牙齿蠢蠢欲动,跃跃欲试。
他向着那不懂事的女孩森然道:“刁毒杀人,从来是不要钱的。”
刁毒哈欠连天地走在小巷里。
身后脚步声响,沈纱一步不落地跟着,追问道:“你到底要什么?我一定给得起——只要你能帮我杀左长苗!”
“我就不应该管锦绣山庄的事。”刁毒推塞道,“左长苗虽然了得,但是重华公子号称‘长生九重天’,薛傲号称‘泼风三百里’,有这两个人在,你就是想杀天王老子,也用不着找外人帮忙的。”
“他们都不便出手!”沈纱一想到那两个瞎了眼睛的男子便又气又恨,叫道,“除了他们,天下间怕是只有你的食人剑才能破左长苗的挺天剑了!你要什么我都给你,你要金银?古玩?字画?名剑?秘笈……锦绣山庄里有的是!”
刁毒忽然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看她。
沈纱失了纸伞,一身桃红的纱衣早已被淋湿,借着路边客栈挑起的灯笼看,几乎呈现出一种压抑的、绛紫的颜色。几缕黑发黏在她光洁的玉颊上,更添楚楚风致。
“我杀人,说不准会跟雇主要什么。”他阴森森地说,“但一定是对他而言,最为重要的东西。”
沈纱一愣,脸色微变。
刁毒笑起来,道:“我保证,那一定是让你心疼一辈子的东西。”
沈纱在他针刺一般地注视下,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。
“你要杀的是‘瘟虎’左长苗和‘流云刀’丁绡,我知道了。”刁毒指了指身后的客栈,道,“这是我投宿的地方,我现在要去睡觉。后天之前,我都会在这落脚。你可以趁着这两天的工夫,再考虑考虑要不要雇我……”
“我要雇你!”沈纱忽然向前一步,义无反顾地接口道,“不需要考虑了!”
刁毒再一次认真地看了看她,叹了口气,道:“那好,你跟我来。”
他们二人跃墙而入,来到刁毒的房间,刁毒燃起了桌上的油灯,随随便便地将食人剑放下,拿了块毛巾,就开始脱衣裳,擦身子。
沈纱不料他这么粗鄙无礼,微觉嫌恶,便转过身去。
毫无疑问,这是一间非常廉价的房间:灰黑的墙壁,斑驳开裂的桌椅,破得东一个洞西一个洞的蚊帐,一堆窝窝囊囊没有叠、也看不出原色的被褥,以及桌上满是茶垢、缺口的茶壶茶杯……倒都与刁毒那颓唐得毫无志气的气度颇为相符。
“我最宝贵的东西:一是一块玉佩,是公子前年送给我的。据说价值干金,我现在没带着,你若要,我这就去拿来。”沈纱狠下心来说,“二是我这套‘洗眉刀法’,是公子亲创,天下无双。你若想学,我也可以教你。”
刁毒似是笑了笑,没有接她的话头,却淡淡地道:“你想让我杀左长苗,是因为丁绡?”
沈纱毫不犹豫,道:“是。”
“而你想杀丁绡,是因为丁绡辜负了重华公子?”
“是。”
“所以……”刁毒步步紧逼,“其实是你喜欢着重华公子?”
沈纱一愣,那是她最私密的感情,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起过,可是却被这陌生的杀手突兀地问出来了。
“……是!”
“你爱重华公子?”
沈纱忽觉一阵轻松,道:“是!”
“你觉得你比丁绡更配重华公子,是因为你还是完璧?”
“是!”
——想到重华公子温文如玉、玉树临风的样子,她不由得连耳朵都热起来了。
“那么,你最宝贵的东西显然不是什么狗屁的玉佩,什么狗屁的洗眉刀。”刁毒在她身后冷笑道,“而是你的心。”
“我的心?”沈纱一愣,颤声道,“你……你要将我剖腹摘心?你要我一命换一命?”
这天真的女孩终于又逗得刁毒笑了:“杀了你,你的心也还是爱着重华公子的。”
“那我有什么办法?”沈纱第一次和别人说起这份感情,颇觉沾沾自喜,“喜欢一个人,本就是至死不渝的。”
“可是我要让你,没有办法再去爱他。”刁毒在床边坐下,道,“我要你和我睡觉。”
沈纱一愣,脑袋被这突如其来的羞辱一瞬间冲得一片空白。她猛地回过神来,喝道:“你大胆……”
话没说完,便已是满脸通红。
因为那摇曳的灯光下,刁毒已是赤条条一丝不挂了。那灰黑色的男体无遮无挡地暴露在她面前,一瞬间无比丑恶。
“你……你这淫贼!”
“这就是我为你杀左长苗的价码。”刁毒仍是慢慢地说道,“你让我睡,我帮你杀人。”
现在的他,仍是那般没精打采的模样,可是却已与此前那随和落泊的剑客截然不同。
刁毒的眼中,直如墙上黝黑的影子一般勃勃跳动着咄咄逼人的恶毒:“还是那句话,你不同意,可以走。”
沈纱气得一跺脚,转身摔门而去。
刁毒赤裸着坐着,静静等待。
外面的雨声淅淅沥沥,似有若无。这样湿漉漉、冷飕飕的夜晚最合适做的事,本来应该是喝一杯热茶,然后盖着一床干爽的被子,听着雨声入睡的。可是现在,他却必须忍着困意,等着沈纱。
他并不着急,或者说,他从来都不着急。因为以他的经验来看,每个来找他的人,无论犹豫多么久,最后都一定会同意他的条件。
——无论那条件多么苛刻。
——多么“吃人不吐骨头”。
因为归根到底,他和食人剑都不是这笔交易中最恶毒的。
——最恶毒的,永远是那些来找他的人的心里,泛滥着的、发酵着的爱恨贪嗔。
在那些欲望的对比之下,妻子对于丈夫可以不重要,祖坟对于儿孙可以不重要,气节对于英雄可以不重要。而贞操对于美人,当然也可以不重要。
烛花一闪,沈纱果然又推门进来,勉强道:“我去多给你找几个女人,可以么?”
刁毒漠然道:“我只要你。”
沈纱苍白的脸上不由更少了几分血色:“我去给你找更漂亮的女人,好不好?”
刁毒漠然道:“我只要你。”
“我不可能……”
“我并不喜欢讨价还价。”刁毒疲惫地道,“如果你已经决定了,就脱吧。”
沈纱的手握着衣襟,细细的手指,几乎剌破了掌心。
——现在,她总算明白这“食人剑”恶名的由来了。
——也终于明白了,那铁琴铜剑的杀手让她来时,那一个字一个字里浸透的是怎样的恶毒。
她终于解开了衣带。雪白的绸带、鲜艳的纱衣,一件一件,虽然沾了水,却还是轻飘飘地落在地上,露出她从未给别人看过的、白玉一般美好的身子。
刁毒看着她,要死不活的脸上,一点表情也没有。
沈纱死死咬着嘴唇,舌尖微咸,已是渗出了血珠来。
衣衫剥落,几乎也剥走了她所有的理智。现在她用尽了全部的勇气,来维持最后仅存的那一点点尊严。
她站在灯前,虽然感觉身上起了一层细细的疙瘩,但既然已经赤裸,便索性也不去遮挡,只是怨毒地回瞪向刁毒。
——当然,却也是早已害怕到全然不知所措的地步了。
刁毒拍了拍床,道:“来。”
沈纱觉得自己几乎要尖叫了。
那廉价的破床上铺着脏脏的被褥,远远的就已经发出一阵阵恶臭;地板上满是灰尘与泥水,她纤白的赤足踏在上边,每一步都像是踏在刀尖上。
她慢慢爬上床,躺倒在刁毒身边,头晕目眩,屏住呼吸,拼命抑制住声音里的颤抖,道:“请你快一点。”
刁毒摇了摇头,道:“不会的。”
这三个字彻底地摧毁了沈纱的最后一点奢望。她猛地向床内扭头,阴影中两点珠泪倏然滑落。
心
九月初三,运城大通车马店。
寅时,有雨。
那雨没完没了,压抑得人直想要大喊。
那男人猛地仰起身,爆发出一阵剧烈地咳嗽,女人惊醒过来,连忙给他倒了碗凉开水。
男人咳嗽着,一口水喝进去,倒有大半口呛出来。
女人轻轻拍着他的后背,柔声道:“慢一点,慢一点。”
一碗水喝完,咳嗽总算压下去了些,男人重重躺倒,喘息不已。女人为他擦去额上的汗水,触手处,男人的额头仍然烫得吓人。
男人恨声道:“怪了……怎么这次……就是不好……”
女人笑道:“病来如山倒,病去如抽丝,哪有那么快的。”
“以前……以前不是这样的……以前别说生病,就是给人砍一刀,射一箭……睡一觉,出点汗,也好了……”
女人失笑道:“以前?以前是什么时候,你还以为自己是十七八的小伙子么?服老吧,以后可千万别受伤、别生病了,不然,可有得你养。”
男人握住女人的手,喃喃道:“人啊……人这一世啊……”
“你又有什么感悟?”
“我……”男人摇头道,“我在想……我们这样一走了之……真的对吗?”
窗外有一棵老树,秋叶尚未落尽,雨水打在上边,像一锅有气无力的炒豆。
女人颤声道:“你……你后悔了?”
“不……”男人慢慢道,“无论如何,你知道……能和你在一起,就是粉身碎骨,我这辈子也值了……可是……可是我一向体壮如牛,从来不知道生病是个什么滋味,却偏偏……偏偏在这种时候病倒了,怎么让我不怀疑……难道这就是报应么?这就是老天爷在罚我……”
他以手掩面,难过得哽咽起来。
“老天爷不应该这么小气。”停了一会儿,女人才道,“即便他要罚你这次的过错,也要先犒赏你的功德才行。这些年来,你为天下百姓,出生入死,吃过多少苦?这么多的功劳苦劳,难道还抵不了这一次的罪?再说我们这一次逃走,又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了?我们只不过是疲了、累了,想过两天安稳日子,好好休息休息而已。”
她的声音,听起来干巴巴的。男人掩面躺着,一动不动。
女人轻轻地扳开他的手,道:“这天下间的英雄,不是只有大哥你一个。天下这么重,你一个人担不起来的。”
男人仍闭了眼,叹道:“是啊,担不起来的。”
“我们真的没做错什么。”
男人的额头一阵轻松,原来是那女人以双手拇指轻轻按着他的太阳穴,又用食指一下一下地刮着他的额头。
“小时候,我若病了,我娘就这样帮我按摩。”
那男人原本因为沮丧而僵硬的颈肩,慢慢地也放松了。他闭上了眼睛:“不管怎样,我们至少从地狱里逃出来了……便是就这样死了,老天爷也待我不薄了。”
“不许胡说。”女人微笑着,一颗芳心却不由一沉。
男人安详地微笑着,偶尔咳嗽一两声。
“小妹……”
女人的手顿了一下,道:“嗯。”
“现在回想起来,我很感激那个疯子……”
——草长鹰飞,天高万里,空旷的山坡上,那个疯子穿着兀鹰一般的黑氅,瞪着一双灰白的眼睛,居高临下地望着秘密幽会的他们。
女人的身边,仿佛忽然又吹起了那天的凉风。
“如果不是他……我不会下定逃走的决心。”那男人道,“仁、义、忠、孝……我从小就听、从小就信……它们就像是锁链,让我挣脱不开……即使我喜欢你,已经喜欢得快要发疯了……可是那个疯子的话却像是钥匙,把我解放了……”
“不,别再说他了。”女人突然打断他,道,“我不想再想起他。”
——那个仿佛看透一切,所以能够嘲笑一切的疯子。
男人闭上嘴,唇边仍带着一点微笑。
那女人看着他刚毅却温柔的面容,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心,软得像一泓连涟漪都泛不起的春水。
幼年时,娘常在她枕边唱的一首歌,又在她耳边响起,她不由轻声哼道:“天上的月儿弯,我宝儿嘴巴馋;天上月儿明,我宝儿不生病……”
男人唇边的笑意更大,在那女人的膝头终于又慢慢睡着了。
挑
九月初三,五松坡仁义山庄。
午时,有雨。
雨点密密集集,几无停顿地落在满山的荒草上。“沙沙沙沙”,无止无歇,仔细听时,又似越来越响,越来越急,几乎令人疯狂。
史天一将棕毛马扔在山坡下,拍了拍马臀,让它自己去吃草,自己则提着枪囊,踏着残破的石阶,轻快地往仁义山庄而去。
二十年前,“仁义剑客”魏英感念世事冷漠,将自己在五松坡的一处山庄彻底腾出,又安排了仆从十人,钱粮无数,这才告示天下:凡江湖朋友,四方豪杰,皆可来此交游,仁义山庄内,永远食宿免费。
江湖中人好勇斗狠、四海为家,有许多人时乖运蹇,一辈子摆不脱落泊凄惶。自从有了“仁义山庄”,这些人才终于在最苦的时候,有了片瓦遮身,菜饭果腹。
江湖人心有戚戚,尽皆叹服,仁义山庄之名,由此传遍四方。后来又渐渐约定俗成,有了“一入仁义庄,恩仇两相忘”的公论,严禁庄外的仇杀带入庄内。
这二十年间,仁义山庄中,往来救助的怕不止万人。便是常住的也一直在四五百之众。
在这山坡上,昔日山庄绵延高耸的围墙早已塌得断断续续,而原本庄严巍峨的山庄大门也早就不见,唯在原地上立起了两根朱漆旗杆,以为标识。
旗杆上又垂了两面丈许长的条幅,上边墨迹淋漓,写的有字。
左边是“仁行天下”,右边是“义在心中”。
史天——踏入庄内,已觉一阵兴奋袭上心头。
——传说中,仁义山庄藏龙卧虎,能人辈出,这一回,可有人能让他再体会那个“劲儿”了吧!
石阶上,正有两条大汉,穿蓑衣,戴斗笠,并肩而下。
他们与史天一迎头碰上,只道这年轻人也是投奔仁义山庄而来,虽不说话,却也一起向一旁让了让,并向他拱了拱手。
这正是仁义山庄中,放下成见、相互扶持的体现。
史天一见他们多礼,不由笑了起来。
可是下一瞬间,他的双枪枪头,却已经没入了左首边那汉子的胸膛。
那汉子下山有事,虽在向史天一行礼,心思却早已不在这里。这时忽觉胸口剧痛,低头看时,只见那两杆铁枪紧贴自己的双腕,正一里一外,一上一下地没入胸前,不由惊呆了。
他发出一阵奇怪的“咯咯”叫声,眼睛死死盯着那两根沾了雨珠的枪杆,松开了抱拳的双手,哆哆嗦嗦,想把它们拔出来,又似是知道后果,而没有了那个胆子。
史天一干脆把双枪一收,那人才为枪势带动,从他身旁摔开。尸身顺着长阶,骨碌骨碌地滚下山去。
另一个汉子眼看同伴毙命,这才反应过来,大吼一声,从蓑衣下拔出刀来。
史天一左枪一动,已刺穿他持刀的手腕,右枪一动,又扎进了他的小腹。
“哐当”一声,那人的刀落下地,砸在石阶上,溅起一片水花。刀身白亮,“当当当”地顺着石阶滑了五六尺,这才停住。
那人单手握着小腹上的枪身,整个人像只煮熟的虾米,弓着腰、瞪着眼,僵在了那里。
史天一用沾血的左枪推了推对方握枪的右手——虽然其实那只垂死的手,根本无法阻碍他收枪——朗声道:“请你到山庄里去通报一声,就说我史天一来仁义山庄试枪,请山庄内的好汉都做好准备。”
那人像看疯子一样地看着史天一,发现史天一全无玩笑之意后,这才大叫一声,猛地向后一退,抽枪离体。
他的蓑衣下猛地溅出血来,那人一手勉强掩着伤口,恨声道:“你……你等着!”
这才转身,踉踉跄跄顺着石阶返回,往山庄内报讯而去。
史天一倒提双枪,仍是不慌不忙地往山庄内而去。
只见细雨中的仁义山庄,杂草丛生,曲池干涸,残门漏牖,游廊斑驳。可是配上枯草高旗,以及那仁义立庄的江湖传奇,却更显出一派慷慨男儿的磊落豪迈。
怒斥声、脚步声渐渐汇聚.四方赶来的仁义山庄的住客,眨眼间便已将史天一包围。
史天一环目四顾,哈哈大笑。
大笑声中,已有一位白须白发的老者,越众而出,沉声道:“‘一入仁义庄,恩仇两相忘’。这位朋友,你居然敢在仁义山庄内寻仇,可知道已经和整个武林为敌了么?”
史天一怫然不悦,道:“刚才那人传话没说清楚么?我来仁义山庄,可不是为了寻仇来的。”
那老者皱眉道:“可是你却杀了林氏兄弟!”
“试枪和寻仇可不是一回事。”史天一听那人没有把话传错,这才微微耐下性子,勉强解释,“我与在场各位无冤无仇。今日来到山庄,只为寻找一样东西、验证一样东西而已。”
他的话显然出乎山庄中人的预料,那老者犹豫一下,问道:“寻找什么?”
史天一昂然道:“生死一瞬的刺激!”
他这理由明显让那老者噎了一下:“那又验证什么?”
史天一磕了磕铁枪,正色道:“我这铁枪,现在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。”
仁义山庄的人看着他,忽然间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笑。
“原来是个不知死活的小子。”
“也不怕刺激得大了,会连命都没了。”
“废了这小子,为林家兄弟报仇!”
那白发老者也暗暗发笑,却到底还是持重一些,举手止住众人的嘲笑,又将史天一打量了一番,方道:“少年人,你叫什么名字,从哪里来,你的师父是谁?”
“我叫史天一,原本在太行山黑骨寨落草。”史天一规规矩矩地答道,“我没有师父,有个老道给了我一本枪法秘笈,我照着书练了三年。”
这简直就儿戏得不像话了。
那老者摇头叹道:“真不知天高地厚。”扬声向庄内人问道,“‘太行铁’,你听说过他吗?”
人群中已有一个黑黝黝的大汉扬声说道:“黑骨寨是有的,不过一直不成气候。太行山三十三寨,谁知道这么个小寨子里的这么个狗崽子。”
这人昔日是太行山上的独行巨盗,一身铁布衫的硬气功名震天下。仁义山庄的人听他介绍,又都哄笑一场——这时他们已经相信,林氏兄弟之死,恐怕根本只是因为这年轻人偷袭得手而已。
史天一微笑道:“太行山已经没有三十三寨了。去年我灭了二风寨,前天我又灭了黑骨寨。”
那老者一愣:“你不是黑骨寨的人么?”
“他们只想让我在黑骨寨混着。”史天一笑道,“一辈子当个太行山的强盗,好替他们抢抢地盘,劫劫客商。我不能总被他们拖累,想要下山,他们却唧唧歪歪,又哭又闹,缠个没完没了。我烦躁起来,就把他们都杀了。”
他笑嘻嘻地说出这般无情无义的话来,其中森森寒意,直比雨水更令人战栗。
仁义山庄中的人一时都说不出话来。
“太行铁”推开人群,几步来到史天一的面前。他站在人群中时,因为台阶参差,还看不出来,这时他单独一站,才显出身形极为魁伟,若在平地,直可比史天一高出一头有余。
他就这般居高临下地望着史天一,声如闷雷,喝道:“二风寨的莫西风是我的朋友,你把他怎么样了?”
史天一微笑道:“他并不难杀。”
“太行铁”虎吼一声,猛地向后一跳,双手一分,已将上衣撕成两片,露出一身铁打一般的筋肉,大吼道:“狗崽子,老子今天就给莫西风报仇!”
史天一双枪一碰,“叮”的一响,笑道:“好极了,不过,我还有几句话要说。”
他这般啰唆,更是令人厌恶。“太行铁”叫道:“有屁快放!”
史天一晃了晃双枪,道:“刀枪无眼,下手无情。我试枪时一向没轻没重,所以一会当真打起来,若有人明知不是我的对手,不妨尽管逃走,反而还能留下一条活命。”
“太行铁”气得笑了起来,大叫道:“用不着别人,老子一个人就把你这狗崽子撅巴了!”
史天一微笑道:“不过那些逃走的人,也麻烦到江湖上帮我传一声,就说史天一欢迎各路高手前来切磋。”
虽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,这人的大言不惭却也令不少人笑出声来。
“太行铁”叫道:“废话说完了没有?”
史天一正色道:“还有最后一句:我想请问,若是仁义山庄的人全都不堪一击,那么接下来,我还能去找什么人去试枪?”
“太行铁”叫道:“去阎王老子那,找你奶奶试枪!”
他猛地向前扑来,一双铁拳,双风贯耳,猛砸史天一左右颅侧。
史天一往后一退,“咯噔”一声,双枪已经结为一杆大枪。
然后,在仁义山庄中人还没有看清楚之前,“扑”的一声,史天一的铁枪便已直直刺入“太行铁”的胸膛,枪尖带着一蓬血雾猛地自他背后钻出。
“太行铁”大叫一声,双手化拳为爪,拼命去胸前抓那枪杆,可是“唰”的一声,史天一的铁枪却又收回了,单手凌空一甩,倒提于身后。
鲜血猛地从“太行铁”前胸后背两个碗口大的伤口里喷出来,溅到了许多人的头脸上。
史天一的铁枪枪尖上,鲜血挂出一条红线,淋漓洒落。
那大汉魁伟的身子,一晃,再晃,终于推金山、倒玉柱一般,重重摔在石阶上。
只一招,“太行铁”便已殒命!
他享誉江湖二十余年的铜皮铁骨,在史天一闪电一般的快枪面前,竟如同草扎纸糊的一般,不堪一击。
史天一冷冷环顾全场,森然问道:“我再问一遍,若是仁义山庄的人全都不堪一击,我接下来到底还能去找什么人试枪?”
拿
九月初三,济源鬼王岛。
亥时,有雨。
雨下得小得多了,“沙沙沙”麻痹人的耳目,掩盖人的脚步。
薛傲隐身于鬼王岛第二百六十六窟外,白衣湿透,一双眼亮如冷电。
从他乘船上岸,到现在为止,已经过了两个时辰。
——鬼王岛上机关重重,岗哨密布,即便他多次跟随重华公子研究机关消息,要想完全避开也颇费了一番工夫。
薛傲深吸一口气,脚下发力,整个人骤然间化作一道白光,猛地闯入那长长的甬道中。
甬道之中,火把被他带起的劲风吹得一闪,二十多个把守于此的鬼王岛鬼兵还来不及反应,就已经被他的重手击倒在地。
他环顾四下,确信再没有危险,这才转动石壁上的轮盘,将甬道尽头的石门打开。
于是,鬼王韩夺天专门收藏赃物的藏金窟,就在薛傲面前缓缓展现开来——
明珠生辉,金光耀眼,眼前的景象,令这锦绣山庄的二号人物也不由倒吸一口冷气。
只见这占地半亩的洞窟中,数不清的金银珠宝像最不值钱的砂石,被堆出了十几个高达五尺、底径丈许的丘包。丘包绵亘,底部早巳滑塌成厚厚的一层,而将大大小小的宝箱、雕像、古玩字画,冲得七零八落,宛如沙滩上的贝壳石块。
那些在外边,每一样都是被无数人豁出命去抢的东西,在这里,就只是那么随便地扔着。
薛傲喃喃道:“这些不入不鬼的东西,还挺了不起嘛。”
他忽然意识到,恐怕自己已经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。
最初决定来鬼王岛“拿”走“昆仑星”的时候,他已经知道,自己决不能托大——鬼王韩夺天武功之高,据重华公子评判,“夺天尺”决不在“长生剑”之下;麾下八大鬼将,也个个不是省油的灯;而那七百鬼兵,更是一群来自地狱、悍不畏死的妖魔。
——所以,他若想全身而退,唯一的机会,便只有希望那“昆仑星”被收藏于藏金窟中。
如此,他才有可能不与鬼王、鬼将、鬼兵,正面冲突。
可是他却全未想到,这鬼王岛上的群鬼,竞有着“视钱财如粪土”的气概,一个藏金窟,硬生生给打理成了浩如烟海的模样,毫无条理。那“昆仑星”即便就在这里,沧海一粟,他又上哪去找呢?
他一向都不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物,往往挂一漏万。重华公子知道他笨拙,所以一直都告诫他,凡事三思而后行—一可是现在看来,却也无济于事。
他跳上金堆,双脚登时陷入金银流沙中。既然漫无目标,便索性冲着那一只只看起来会比金银更值钱的宝箱而去。
他用脚掀开了离他最近的一只宝箱的盖子。
箱子里装的是各式宝石,翡翠、猫眼儿、祖母绿,箱盖一开,一片绿光猛地漾开,直映得薛傲眉发皆碧。
几乎就在同时,那宝箱下的金堆里猛然间“哗啦”一声,已探出一双缠着金珠银链的铁爪,突袭薛傲立在地上的左脚!
“叮叮”脆响,铁爪交扣,六根尺余长的钩刃,在金光玉色之中,犹撞出点点星火。
白影动处,薛傲已跃上半空,凌空出刀。
“锵”的一声,长刀出鞘,一刀直落!
藏金窟中骤然响起了一声暴虐至极的咆哮,直如狮子怒吼,震荡山林,令闻者心惊胆战,几欲失禁。
——那正是重华公子所授、薛傲最为精擅的大泼风刀!
“轰隆”一声,那一刀自空中击落,如雷坠地。
宝箱被劈开,玉石四溅,金堆炸裂,一个五颜六色的人宛如被扔进油锅里的活虾,疯狂地弹了出去。
他重重撞上藏金窟的后壁,碎屑飞溅,才又摔回到金堆上,挣扎着站起,动作却已经完全失衡了。手刨脚蹬,将身下的金块银锭都刨出一个坑来,这才扶着石壁,勉强站住。
这是一个怪物,中等身量,全身挂满珠宝,头上扎满簪钗珠翠,两条手臂上,除了两枚被他自己叫做“钱耙子”的铁钩外,还少说分别套着二三十个金玉镯子,整个人看来,环佩叮当,花枝招展。
他的脸因为久久不见阳光,已经白得不像活人,一双眼望向薛傲时,满是仇恨与恐惧,倒像是一只护食失败的疯狗,既不甘心又已被打怕了。
他身子一震,头上的簪钗崩断,发髻散开,从他的头顶而至下颌,一道血线慢慢从无到有,由细而出,终至炸开。
“哗啦”一声,他的尸体沉沉扑倒在金堆上,鲜血与脑浆一起喷洒在金银之上。
——他是八大鬼将之中,贪婪第一的吝啬鬼。被鬼王韩夺天安排,秘密守护藏金窟,迄今已有三年。于他而言,这窟中的金银财宝虽不能拿走,但能与之作伴,终日把玩,睡梦不离,简直是比进了天堂还要快活。
只是那天堂之梦,未免醒得也太过突然。他藏身金堆之中,趁擅闯者心旌动摇,施以突袭,原是万无一失的杀招,却不料薛傲练习泼风刀,原就身法轻灵,一经感应到他的杀气,立时身随意动,跃上半空。
而那自上而下的一刀更是无坚不摧,便是有宝箱、金堆替他分散,刀气却还是足以将他的头颅一劈两半。
吝啬鬼自金堆中弹出时,薛傲的心中已然后悔。
猝然遇袭,他不及思考,在劈出了那十成十力道的一刀之后,才想到自己也许又犯了个错误。
果然,那怪模怪样的藏金窟守护者立时毙命于刀下,毫不拖泥带水。
薛傲看着吝啬鬼的尸体,看看手中雪亮的“泼风刀”,苦笑一声,叫道:“还有人么?本大爷可要拿了东西走人了!”
可是,“藏金窟”内,一向只由吝啬鬼一人把守,他这时无论怎么诈哄,又哪里能凭空再蹦出一个守卫?
——老天爷怜惜他对丁绡的一片痴心,专门给他派来个熟悉窟内宝藏、可能能帮他找出“昆仑星”的人,可是却还是被他冒冒失失地一刀劈死了。
薛傲一想到这点,就觉得一阵沮丧。
重华公子一向说他有勇无谋,此行自以为计划周密、准备充足,可是上岛、杀人,纰漏却一个挨着一个,可不全都给他说中了吗?
昨日梦中,重华公子与左长苗对他的“草包”之评,不由又回响在他耳边。
他恼怒起来,挥刀乱劈,泼风刀无坚不摧,“乒乒乓乓”,已将这窟中他目力所及的宝箱,一只一只全都劈开了。
珍宝四溅,也不知被他无心之间毁了多少。薛傲的头脑却也渐渐冷静下来,忽而把心一横,暗道:其实我又何必强求‘昆仑星’?礼物不过是个心意,我的心意到了,送她什么不是一样?我拿这世上最好的给她就是了!我无愧于心就是了!
主意拿定,他登时又高兴起来,就在金堆中翻翻拣拣,随便找了一串自认为最美的项链出来。
手握那精致璀璨的链子,薛傲握刀的手都不由发抖了。
因为这竟是这么多年来,第一样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东西。
薛傲被重华公子收养,是在十岁——正是已经懂事,却对一切,全都无能为力的时候。
那一年春天,锦绣山庄采买小厮、书童。薛傲一大早吃了两碗稀饭,被自己的爹爹从家里拽出来,带来锦绣山庄面考。一路上,他哭得嗓子都哑了。
“爹,你们不要俺咧?爹,俺吃得不多……”
“狗蛋,待在家里出息不了呢。进了锦绣山庄,咋个也不光能吃饱饭呀!”
“爹,带俺回去……俺以后孝顺你和俺娘呢!”
“家里有你两个哥呢,用不着你操心!”
他被爹爹拖着,到底来到了锦绣山庄的账房。
来卖孩子的人很多,院子里不敢哭又忍不住哭的抽噎声此起彼伏。山庄里的三管家负责在三四十个孩童里面挑五个留下。
他让孩子们站成了四排,自己挨个扳着孩子们的下巴,左边看一下,右边看一下,再让孩子们张嘴看一下。
就这样一个一个检查过去,先把丑的、斜眼的、烂牙的,全剔了出去。
爹爹对薛傲道:“你看,想留下,人家还未必要你呢!”
刚好重华公子外出经过,看这筛选有趣,就在旁边多看了两眼。等到三管家查完薛傲,往下一个孩子走去时,忽然道:“这孩子不错。”
——重华公子把“薛傲”叫孩子,其实他那时也不过十四五岁,比薛傲高了半个头而已。
重华公子把薛傲叫过来,压了压他的肩膀,又让他蹲了蹲,眺了跳,方道:“真让他端茶扫地,这孩子的天分就糟蹋了。完了让他到我那去,我教他学武。”
就这样,薛傲的命运发生了改变。他仍然进了锦绣山庄,可是不仅没有去伺候人,反而被赐名“薛傲”,成了重华公子不行礼的徒弟。每日不光可练习高明武功,还锦衣玉食,被人伺候得俨然一个小少爷。
薛傲的资质果然非凡,十四岁的时候,刀法便小有所成;十六岁的时候,已有江湖雅号“雪狮子”,实力非同小可。
可是薛傲却永远记得,他其实就是重华公子买来的一个奴仆而已。
重华公子当初说是看中他的资质,可是也并没有直接把他带走,反而仍然是三管家给了他爹十两银子,把他买下来的。
后来重华公子教了他这么多年,也从来没有真正让他行过礼,拜过师,反而是就那么糊涂的,想起来就教教,想不起来就随便他自己练习。
所以,他其实明白,重华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他当成是徒弟。
他也许是重华公子年轻气盛、好为人师的一个玩具,也许是重华公子亲自训练出来最信得过、最靠得住的保镖,但总之,他并不那高高在上的公子的徒弟,更不是什么外界传言的朋友、兄弟。
——会有人给自己的朋友,漫不经心地“赐名”吗?
他在山庄里吃得好穿得好,一直以来,虽然寄人篱下,却也渐渐学会了不去多想,狐假虎威。可是终于有一天,丁绡出现在他面前,他才重新意识到,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。
他想指点丁绡刀法。
可是他的刀法都是重华公子教的。
他想关心丁绡的起居生活。
可是他的起居都是重华公子安排。
他想给丁绡买上几件漂亮的首饰。
可是他每月的例钱却都是重华公子赏的。
当一个男子爱慕一个女子的时候,他会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全都奉上。可是雪狮子薛傲,天下间屈指可数的少年刀客,却赫然发现,原来自己什么都没有。
什么都没有,连他自己,都是属于锦绣山庄的——而且只值十两银子。
——他仍是那个名叫“狗蛋”的,被卖为奴的少年而已。
薛傲抓着那串项链,忽然间鼻子发酸,几乎要哭了出来。
鬼王岛,一个鬼王、八大鬼将、七百鬼兵,毫无疑问是武林里最凶险、最碰不得的地方。就连重华公子说起,也不由皱一皱眉毛,叮嘱他们不要随便招惹。
可是他却还是来了!
夜探鬼王岛,闯进藏金窟,杀鬼兵,斩鬼将,他做了连重华公子都不敢做的事情。在这一刻,他终于超越了重华公子,来到了重华公子都没有到过的世界。
他终于自由了!
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份财产!
他会把这串项链交给丁绡,那个贪财的、世故的、放荡的、浅薄的、冷漠的……但却是他深深爱着的女人。他会去追上她,他要把这串项链连同自己的心、自己的命、自己的自由……自己的一切,全都交给她!
然后,乞求她离开左长苗;乞求她跟自己在一起,长相厮守,永不分离。
薛傲抬起头来,哽咽着深吸了一口气,把那串项链小心地揣进怀里。
接下来,只要在鬼王岛的人发现藏金窟的变故之前,乘船离去,他此行便告圆满成功!
忆
沈纱的身体已经疼得麻木了,最初时那种仿佛被一柄烧得通红的刀子猛然剖开的感觉,已经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她不住想要呕吐的胀痛。
刁毒灰黑色、宛如死人的肩膀,在她的眼前晃动,再往上是沾了蚊子血的罗帐,再往上是垂下丝丝蛛尘的苇席吊棚。
她从没想过,自己竟会在这样肮脏的床铺上,在这样丑陋的人身下,失去清白。
以前她也曾经半羞半喜地幻想过此时的情形,那一定是发生在有着大红金帐,雪白墙壁,鸳鸯锦被,龙凤双烛的洞房里;甚至,是在锦绣山庄,重华公子的卧房中……
而那个伏在自己身上的人,即使不是重华公子,也至少应是个英俊潇洒,温柔多情的人……
她原本干涸的眼睛,忽而又充满泪水。
——公子,纱儿再也不是完璧之身了。
——纱儿……纱儿再也配不上你了……
一直沉默着的,伏在她身上的刁毒,突然道:“跟我说说丁绡。”
他的声音异常平静,只听他说的话,根本不会有人想到,他现在在哪里,在做什么样下流恶毒的事情。
沈纱木然地望着房顶,道:“丁绡?”
“丁绡。”刁毒一边用力,一边道,“你最恨的,丁绡。”
他的问题,准确地刺中她的心,令她又清醒几分,更痛苦几分。
沈纱笑了一下,道:“丁绡,是一个烂货。”
是的,丁绡是一个烂货。
有的人天生就是狐媚,比如丁绡。她毫无疑问是漂亮的,但是漂亮得不正经。
丁绡身段窈窕,姿容秀丽,而更重要的是,她有一双水汽蒙蒙的眼睛。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,让她整个人都变得与众不同起来。
当她一个人的时候,她总像在哀怨,在忧愁,在召唤别人去怜惜她;而当她望向别人的时候,却又总像在倾诉,在期待,在诱惑别人去“欺负”她。
她是一个从头到尾,都散发着春情的尤物,时时刻刻都在引诱男人。这一点,沈纱在最初见到她的时候,就已经感觉到了,也见识过了。
那一年,沈纱十岁,丁绡十四岁。
匈奴如同流蝗,从玉门关一路劫掠剐临潼,所过之处,屠城灭镇。沈纱父母被杀,自己侥幸活着,一个小女孩拼了命地在荒野中没头苍蝇似的逃,既不敢见人,又不会采野果、挖野菜。
就在她又累又饿,奄奄一息地等死的时候,路过的丁绡发现了她。
那时的丁绡,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裳,遮住了腰身,蓬头垢面,藏起了五官。可是乱发之下,凝视沈纱的那双眼睛,却还是如同春水一般明媚。
“你几岁?”
“十岁。”
“你爹娘呢?”
“都死了……”
沈纱饿得连哭都哭不出声来了。丁绡又看了她一会儿,终于拿出个冷馍,掰了一半递过来。
那之后,沈纱就跟了丁绡,两个女孩一路要饭往东而去。
丁绡比沈纱大了四岁,聪慧细心,性格又极坚韧,乞讨要饭,偷瓜挖菜,无一不通。两人在一起的日子,沈纱虽然也还是吃不饱,却已经很少挨饿了。
但是有几次她们路过太小气又或太贫瘠的地方,一天两天,也要不到半点吃食。饿得实在受不了了,丁绡就会让沈纱一个人在她们找到的破庙、桥下等上一会儿。
她自己独自出去,过个一两个时辰回来,手里拿的食物,一定比平时更多、更好。
而这个时候的丁绡,也一定是神情古怪,脾气极大,往往把食物往沈纱面前一扔,就一句话也不说地面壁睡去。
沈纱小心地吃着香美的食物,虽不知道丁绡到底是怎样得来食物的,但却对她钦佩极了。
她们渐渐靠近苏州,被匈奴一路上赶着走来的难民大潮渐渐地分了几个帮派。原本大家都是背井离乡,家破人亡的同命人,可是这时候,却又分出高低贵贱来了。
没人帮派的人处处遭到排挤,几乎讨不到食物;有时即使要到饭、采到野果,也会被别人抢走。
丁绡与沈纱被抢了几回,只得去投靠一个叫“同福会”的帮派。那帮派的大哥姓高,是个四十多岁的胖子,绰号叫做“混江龙”。
见两个女孩来投奔,他骂道:“老子带着几百个弟兄抢地盘、找吃食,一声令下,弟兄们全是他妈的不要命的好汉。你们两个黄毛丫头,又不能打架,又不能挣钱,屁用没有,白养着干什么?”
丁绡细声细气地道:“我们能给弟兄们洗衣服做饭。”
那胖子不屑道:“我们就是群叫花子,穿他妈那么干净,怎么要饭?他妈的你想饿死我们?”
他绕着两个女孩走了两圈,落在丁绡身上的眼睛,渐渐亮了起来。
“小的是没什么用处了。不过要是你的话……”他伸手端起丁绡的下巴,将她挡在眼前的头发拨了拨,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,“好好洗洗脸,也许还有点儿用。”
那是沈纱第一次看到男人急色时的丑态——“混江龙”的两个鼻孔张开,喘息里几乎带着哨音,简直像是迫不及待地就要扒光丁绡的衣裳。
“你以后就跟着我吧。”
那带着臭味的笑容,几乎令沈纱呕吐出来。可是令她意外的是,丁绡被人这样轻薄,却并没有反抗,只是稍稍侧了侧脸,但那忍辱含羞的样子,无疑更令那胖子笑逐颜开,急不可耐。
“混江龙”推着丁绡进了一旁的破庙,旁边的乞丐远远望着,一个个都露出羡慕的神情。
然后,这些人便又都把眼向沈纱望来。
沈纱在这些人污秽的目光注视下,周身战栗,忽然间就明白了,为什么丁绡每次独自“讨饭”,都能满载而归。
——想必是那些“施舍”的男人,也都是如这胖子、这些乞丐一般,一瞬间就忘乎所以,什么都依着丁绡了吧?
想到自己以往吃的东西里,有不知多少是丁绡卖身所得,沈纱终于再也没能忍住,“哇”的一声,当场吐了一地。
从那天开始,丁绡便做了“混江龙”的姘头。
沈纱每天都被派出去讨钱讨饭,收成不好,回来便要挨打受罚;而丁绡却梳洗打扮,艳光四射,俨然同福会的帮主夫人了。
隔三差五,丁绡总会带着肉脯零钱来看沈纱。可是沈纱吃她用她,却对她再也没有感激和崇拜之心了。
后来同福会进入洛阳,与洛阳丐帮连场火并。“混江龙”猖狂过了头,终于被人当街砍掉了脑袋。
同福会本就是乌合之众,登时一哄而散。丁绡和沈纱,一夜工夫又流落街头,过了半个多月,才遇上重华公子,被双双收入门下。
重华公子待她们宛如姊妹,精心挑选适合她们性格、天资的武功,悉心传授。不过两三年的工夫,便已将她们由流落街头的乞女,变成了闻名江湖的女侠。
沈纱宛如一步登天,几回在梦里都要笑醒。
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重华公子看丁绡的眼神竞也变了;而又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他竟已开始频繁地在丁绡的“掩月楼”里留宿。
她们的命,原本就是重华公子捡回来的,身体发肤,均属他有。他要怎么,自然随他高兴。临幸丁绡,虽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,却也是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闲话的。
只是沈纱的心中,却满是愤懑。
数不清楚有多少次,她都想冲出去跟重华公子说:“公子,你难道没有发现丁绡早已不是完璧之身?你难道没有发现,她早就有过别的男人?公子,她和我不一样,在遇到你之前,我真的就是一个干干净净的乞女,而她,曾经做过最肮脏的娼妓。她可以为了一个馒头就出卖自己的身体,也可以为了一个立足之地,让随便什么人爬上她的床。她配不上你,她会脏了你!”
当然,这些话,其实她是一直都没有说。
——毕竟她们曾经共苦。
刁毒结束了在沈纱身体上的行动,躺到了一边。
沈纱仍然没有动,却暗暗地松了口气,庆幸这场折磨终于结束。
因为没有男人的遮蔽,她汗津津的身体一下子感觉到了凉意。
“这么说来,是她救了你。”刁毒的气息有点不稳,说道,“若没有丁绡,你可能早就饿死在路上了。”
“我宁愿饿死。”
“你怎么会这样想的?”
“若没有丁绡,我也不会便宜了你这样的淫贼。”沈纱一字一顿地怒道,“我没有向公子揭穿她,就已经是给她面子了——从来都不是我欠丁绡什么,而是丁绡欠我好多好多!”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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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天之中,每个人、每件事都看似独立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.请各位侠友务必记下每一个细节,期待第九天众人命运的终极结局。
时间:九月初四
济源鬼王岛:薛傲被鬼王发现了吗?该如何逃脱?
苏州宜兴客栈:沈纱和刁毒找到丁绡他们了吗?
泄沙村大槐树茶寮:史天一还活着吗?他又再找谁挑衅?
运城太通车马店:虎平镖局镖头与私奔男女会有什么交集?
洛阳城外白马寺:寒山寺方丈中邪,头陀会中招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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